上海市物業服務合同將增加相關聯動調價條款。物業費與服務不匹配、物業費用不明晰的問題有望得到解決。在昨天舉行的市人大代表建議督辦會議上,市住建委表示,在即將修訂起草的《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中,會增加物業服務費標準調整的時間、幅度等相關聯動調價條款。
物業費與服務不匹配、物業費用不明晰的問題有望得到解決。在昨天舉行的市人大代表建議督辦會議上,市住建委表示,在即將修訂起草的《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中,會增加物業服務費標準調整的時間、幅度等相關聯動調價條款。
物業費究竟應該怎么定?市住建委介紹,目前的物業收費標準,并不是由物業公司單方面隨意確定的,而是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經過綜合評定,按照樓盤的整體規劃并參照國家物業收費標準中的一級收費標準進行測算得來的,它包含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公用設施的運作維護費、物業管理區域的清潔衛生費、綠化養護費、辦公費等九項費用。根據調研,其中服務人員的工資已占到整個物業支出中的七成,人員成本的提升導致不少物業公司處于虧損狀態。
今年“兩會”上,市人大代表林纓、孟明榮分別在商品住宅物業管理費、加快推進物業服務收費市場機制的形成等方面提出了建議。孟明榮代表說,目前上海物業服務市場機制還不夠完善,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這兩個市場主體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議價能力差異較大的情況,在物業服務收費取消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后,應當有指導性的意見明確物業的定價。
今年6月,已有行業協會或第三方中介機構定期發布不同類型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服務價格等信息,供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價格時參考。這一信息發布平臺如今還處于試運行階段。市住建委表示,將根據試運行情況做好后期的平臺完善及數據更新工作,同時做好物業服務價格監管工作。
市住建委表示,今年還將與市工商局聯合印發 《物業服務合同 (示范文本)》,建立物業服務收費標準調整機制。在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后,住建委按照“按質論價、質價相符”原則,引導物業服務合同主體之間協商確定服務標準和服務價格。考慮到每年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城鎮保險上漲因素,在即將修訂起草的《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中增加物業服務費標準調整的時間、幅度等相關聯動調價條款,這一示范文本有望年底前出臺。
原標題:滬擬推物業服務收費標準調整機制明確物業定價